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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秘书、电子商务师等117个职业(工种)补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1-03 09:53 来源:

 

 

 

转发《关于组织秘书、电子商务师等117个职业(工种)补考工作的通知》

 

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各有关单位,各考生:

   现将《关于组织秘书、电子商务师等117个职业(工种)补考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有关单位以及考生务必高度重视,顺利完成补考工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为参加全省统考和日常鉴定并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8年3月安排一次补考。2018年4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开展职业资格鉴定工作。

 

 

东莞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    

 

 

 附件《关于组织秘书、电子商务师等117个职业(工种)补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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