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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依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东人发〔2016〕39号)
为什么要进行就业登记?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于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于十五日内办理备案手续。”就业登记是通过记载劳动者个人基本信息、就业状况,建立相关数据库,为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创造条件,而就业登记将作为获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基础条件。
哪些人需要进行就业登记?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通过单位招用、自主创业、全日制就业或灵活就业等形式在本市实现就业的劳动者,应当进行就业登记。
在哪里可以进行就业登记?
(1)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统一办理就业登记。
(2)自主创业、全日制就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应在实现就业后30日内到就业、创业所在村(社区)服务平台或镇(街)人力资源分局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劳动者个人进行就业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1)自主创业人员到创业所在村(社区)服务平台或镇(街)人力资源分局办理提交以下有效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申领的营业证照副本原件。
(2)全日制就业人员到就业所在村(社区)服务平台或镇(街)人力资源分局办理提交以下有效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3)灵活就业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到就业所在村(社区)服务平台或镇(街)人力资源分局办理。
就业登记后转失业登记可获得哪些公共服务?
(1)求职登记;(2)咨询服务;
(3)职业指导服务;(4)招聘会服务;
(5)推荐就业服务;
(6)按照国家、省及市规定的相关扶持政策提供公共服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方式
(1)手工录入就业登记;(2)身份证读卡器录入就业登记;(3)社保卡读卡器录入就业登记。
备注:“就业失业登记管理系统”内已经存在的劳动者个人基本信息的,只需补录个人信息栏:文化程度、户籍性质和就业信息栏。
用人单位登录“就业失业登记管理系统”方式
用人单位可以从“bet-365亚洲亚洲版官网”(http://www.grfar.com)或“东莞市就业服务网”(http://jyfw.dg.gov.cn)登录,登录的帐号和密码与原有的相同(没有帐号和密码的可带工商营业证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获取)。
登记失业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本市户籍劳动者: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2)当前处于失业或无业状态;3)当前无参加社会保险(以村社区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除外)。
(2)非本市户籍劳动者: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2)曾经在本市参加失业保险,或者持有东莞市签发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6个月以上;3)当前处于失业或无业状态;4)当前无参加社会保险。
到哪些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到全市任意一个村(社区)服务平台和镇(街)人力资源分局提出办理失业登记的申请。
上述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给予办理失业登记,并发放本市印制使用的《就业创业证》。
办理失业登记需提交哪些资料?
(1)本市户籍失业人员:1)户口簿原件;2)身份证原件。
(2)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
1)持有东莞市签发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6个月以上的:
①身份证原件;②居住证原件。
2)在本市参加失业保险的:
①身份证原件;②社保部门出具的失业保险险种的参保证明。
登记失业后可享受哪些公共就业服务?
登记失业人员可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本市按规定享受以下服务:
(1)免费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
(2)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资助;
(3)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
(4)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可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向登记失业人员提供每个月(30日)至少1次的就业服务,并于每月10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就业服务日”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岗位推荐等集中服务。
对登记失业人员有什么管理措施?
我市对失业人员的登记失业实行有效期限管理,每次有效期限为3个月(90天)。登记失业人员在有效期限内应当每30天至少1次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受就业服务。如仍未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可以凭就业服务记录申请延期。
失业登记怎样延期?要在什么期限内办理延期?
由本人持身份证和本市印制使用的《就业创业证》到全市任意一个村(社区)服务平台或镇(街)人力资源分局办理延期。如登记失业人员在失业登记有效期限内没有按规定到就业服务机构接受就业服务或当前有参加社会保险的(以村社区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和仅参加医疗保险的除外),不予延期。
申请延期的期限为有效期限届满前的15天内,逾期未提出申请,失业登记自动撤销。
在什么情形下,失业登记会失效呢?
登记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就业服务机构作退出失业登记处理,失业登记记录失效:
(1)通过各种形式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
(2)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
(4)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但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已入学、应征服兵役、移居市外或境外、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6)终止就业要求或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
(7)在登记失业有效期限内没有到就业服务机构接受就业服务的;
(8)经审核确认处于非失业状态的其他情形。
如何换领国家通用版《就业创业证》?
如登记失业人员需要跨市、跨省享受服务,可携1张本人的2寸彩色照,到任意一个镇(街)人力资源分局换领国家通用的《就业创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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