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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应届困难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办法》,对已落户东莞并在本市登记失业的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届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88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生活补贴。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获得毕业证书起12个月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城乡困难家庭,是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的家庭。
现将2017年12月审核通过的补贴情况公示如下:(见附表)
举报电话:22019223、22019226
公示时间: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月18日
市人才管理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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